查看原文
其他

〖征求意见〗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要买样了?

质量云 2020-10-08

点上面蓝字“质量云”关注微信号



近期,上海市质监局发布了《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样品付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总则、检验样品付费抽样工作、费用的结付与监督、样品处置等。




检验样品付费是指质量技监部门或受质量技监部门委托的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付费方式抽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样品的活动。




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需要在生产、销售单位抽取样品的;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比对、质量评价等质量监督工作,需在销售单位获取检验样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销售单位包括实体销售单位与电子商务平台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28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邮编:200233


  电子邮件地址:jzhou@shzj.gov.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1日。



征求意见稿全文请点击-阅读原文(文末左侧)



微信平台已开通留言功能,欢迎文后留言


延伸阅读



可点赞,可转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